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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人员即将实行电子化注册(工作安排时间表已出)

2020-09-18 11:01:41

 

4月26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其中强调,我国将推进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服务资源和数据资源平台化,实现资源互认共享、多方利用。


到2018年6月,各省份建立地方电子化注册系统,与国家电子化注册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注册电子化管理。

以下内容整理来自《意见》,《意见》中指出:


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重点加快电子化注册系统建设。统一电子化注册数据标准、系统运行规则和应用管理机制,建立国家电子化注册系统;实现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医疗机构校验、医疗机构质量控制、医师资格考试、医师定期考核、医疗监督执法等信息系统的交互融合、资源共享。


优化再造政务服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保证注册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和决定各环节可追溯、可跟踪;定期分析电子化注册系统中相关医疗资源的配置、利用、运行情况。


要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和诚信体系建设。在保护隐私、责任明确、数据及时准确的前提下,逐步实现电子化注册系统与其他信用信息系统的对接互通。探索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对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重点任务进度安排



、管理、操作的规范和技术文件,2017年5月10日前印发;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工作方案,,2017年5月底前报送;


各省份启动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试点,2017年6月底前启动;


各省份40%以上的地市开展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清理整合现有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数据库,核实注册信息,激活静态数据,建立关联关系,2017 年12月底前完成;


2018年4月底前开展;


全国全面实施电子化注册管理,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医师、护士,2018年6月底前完成。


该政策的颁布,对于申请办理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的时间会缩短。通过互联网技术与国家卫生计生信息系统连接,进行身份识别、注册、变更、数据统计等,为医护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形成医师、护士全程动态的执业信息档案,实现医疗管理的全过程动态化和信息化。


来源:国家卫计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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