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情况
持用中国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以访客身份来港,证件遗失、被盗、损坏或过期的中国公民。
二、所需材料
1、。
2、《证件损毁或遗失/被盗说明书》1份。
3、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一式3张,详见《照片要求》。
4、所持护照、旅行证件、身份证等复印件(如有)1份。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亲自前来申办并接受面谈。
2、持有中国身份证者,需提供身份证号码。
3、未满16周岁者,由父母陪同申办并接受面谈,并视情出示出生证明、父母双方护照或其它旅行证件原件,提交相应复印件各1份。
4、取得旅行证后需到香港入境事务处办理离境手续;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要求,需向该处提交遗失、被盗证件报警单。
5、提交申请后,原证件即被宣布作废;即使找回,也不能再使用。
6、涉国籍冲突儿童申办旅行证,。
7、过境香港,因遗失中国护照或其它旅行证件等情况,在机场隔离区内,被香港入境事务处拒绝入境,如委托航空公司代为申请旅行证,另需提供委托书及航空公司证明信。
8、提交的复印件供审核存档,不退还申请人。
9、通过申请护照/旅行证在线预约(http://ppt.mfa.gov.cn/appo/)预约申请,凭下载打印表格并按要求备妥相应材料,优先受理。
四、收费标准和所需时间: 见《办证收费标准和所需时间总表》。
** 办公地址:香港湾仔区港湾道26号华润大厦4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 2:00―5:00 香港公共假期不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