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学:
依据《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充分做好浑南区2018年新生招生入学工作,科学谋划学区提供有效依据,确保每个孩子都拥有公办学校的学位。教育局本着“早动手、早宣传、早统计、早安排”的原则,现把2018年新生入学的相关内容及要求下发给各校。请各校做好宣传,确保学校负责的学区内家长对新生入学的的审验材料人尽皆知,保证普查的适龄儿童数据、信息准确。
一、入学年龄范围:2012年9月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已在其他学校上过一年级,并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此次普查范围内。
二、普查的时间、地点、范围
时间:2018年3月19日---3月30日
地点:各校指定教室
范围:参照浑南区2017年小学学位分配表
三、新生入学的条件及家长需提供的材料
普查条件 | 家长需提供的材料原件 | 家长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 (A4正反面复印) |
两证统一 (房证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 | 1.户口本 2.房证【房证所有人为父母】 3.契税证明 4.出生证明 5.无房证明【房证所有人为祖(外)父母,父母双方需持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无房证明】 6.幼儿园在读证明 | 1.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孩子页 ,如户主不是父母亲的,还需复印同户口本的新生父亲或母亲页。 2.房证所有页 3.契税证明复印件 4.出生证明复印件 |
两证不统一, 以房证为准 |
两证不统一, 以备案合同为准 | 1.户口本 2.备案合同【房屋所有人为父母亲】 3.购房发票 4.契税证明 5.入住通知单 6.出生证明 7.幼儿园在读证明 | 1.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孩子页 ,如户主不是父母亲的,还需复印同户口本的新生父亲或母亲页。 2.备案合同2、3、4、20、21页复印件。 3.契税证明、入住通知单、出生证明复印件。 |
房产动迁(回迁) | 1.户口本 2.动迁协议(协议人为新生父母亲,如协议人为祖(外)父母,父母双方需持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无房证明,同时户口与协议人同户)、回迁安置公证书、入住通知单 3.出生证明 4.幼儿园在读证明 | 1.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孩子页 ,如户主不是父母亲的,还需复印同户口本的新生父亲或母亲页。 2.出生证明、动迁协议等手续复印件。 |
只有浑南区户籍,无浑南区房产 | 1.户口本 2.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 3.出生证明 4.幼儿园在读证明 | 1.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孩子页 ,如户主不是父母亲的,还需复印同户口本的新生父亲或母亲页。 2.租房协议及原房主房证、身份证复印件。 3.出生证明复印件。 |
外省市儿童 | 1.户口本 2.父母双方居住证 3.浑南区务工证明 4.出生证明 5.幼儿园在读证明 6.儿童预防接种证 | 1.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孩子页 ,如户主不是父母亲的,还需复印同户口本的新生父亲或母亲页。 2.居住证复印件出生证明 |
温馨提示:
1.如房屋所有人与新生不同户,家长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由于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的时间为半年,请家长在普查时提供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普查!家长在取得居住证后,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备案,于2018年7月末前上交复印件,以免错失学位。
3.幼儿园在读证明包含幼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入园时间,学籍号等信息并加盖幼儿园公章。
4.开具无房证明需向沈阳市不动产管理中心提供如下材料:父母亲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异的需提供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
四、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
学校确定一名副校级以上领导,作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教育局通知内容,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审验适龄儿童入学材料,不准弄虚作假。否则将追究学校此项工作负责人相关责任。
2.认真撰写工作方案
各校接到通知后,于3月12日下班前向教育局提交本校《2018年新生入学普查工作方案》,具体写清楚宣传手段、招生工作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具体分工及时间节点。
3.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各校严格按照《通知》内容,把本校的普查相关通告,特别是本通知中“三、具备入学的条件及家长需提供的材料”张贴于学校、学区内楼盘显要位置。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宣传手段,踏踏实实做好普查宣传工作。普查前积极与派出所、物业或社区取得联系,确保家长在居住地看到相关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查。教育局将会随机抽查学校的宣传工作。
4.做好普查验证、录入工作
普查时,要求各校认真把好预审关,分别完成验证、电脑录入工作(建议以楼盘为单位分时间节点普验入学材料)。
具体要求:
(1)录入时以独立楼盘为单位集中体现在表格里,不要分散录入,尤其是校验好房证的所有信息和学生的出生日期。信息不符者在初审时及时告知家长并不予录入。
(2)按照A两证统一、B两证不统一以房证为准、C两证不统一以备案合同为准、D只有户口、E外省市5个表格所填顺序及楼盘编好序号装订复印件,复印件装订顺序:承诺书(注明表格类型、序号)、幼儿园在读证明、出生证明、房证(备案合同或居住证)、户口、无房证明。以备教育局复审。
新生普查表共计6个,1个汇总表,5个分类表,请各校认真填写信息,于4月2日下班前电子表上传到915270224@qq.com邮箱中。
5.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认真做好2018年招生计划。
6.学校要高度重视普查工作,不制造矛盾,不激化矛盾,做好细致的解释工作,保障全区适龄儿童正常入学。
五、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政策导向
2017年8月19日沈阳市教育局对社会公开了各区的中小学学位分配表及招生政策。浑南区新生入学要求如下:
1.在浑南区内拥有达到入住条件且已缴纳契税的房产,房主为父母,且与父母同户同住。
2.父母无房的可落户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全家落户时间在三年以上,同时需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
3.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和外地来沈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户口本、居住证、务工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申请入学,按照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原则进行分配。
4.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首先安排两证统一(户口、房证一致,人户不分离)的学生入学,其次安排两证不统一(按取得房证或备案合同时间先后排序)的学生入学。
5.学区内每套住房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6.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7.补充说明:
(1)三年内将逐步对学位紧张学校实行两证(房证、户口)统一,并设定年限。
(2)2018年对学位紧张的学校实行两证统一,房主为父母,
且与父母同户同住,户口、房证满一年以上。
8.《沈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补充措施》第十一条:居民家庭单独购买新建商业用房超过50平方米或新建办公用房超过80 平方米的,可办理落户。落户后,各地区教育局保证购房子女与其他正常住宅房子女享受同等入学待遇。
(二)学籍问题
由于学籍已实行全国联网,每生终身只能用一个身份证号注册一个学籍,一旦注册过将无法再注册,反而会生成问题学籍,同时会给孩子的电子学籍造成无法更改的学习履历。为了避免个别家长私自为孩子降级,造成学籍无法录入的事情发生,请各校在普查时确认适龄儿童是否具有小学学籍,如有请告知家长并不予录入,如因为学校审验不认真造成的学籍问题,教育局将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责任。
(三)普查地点不代表入学的学校
为了确保2018年的适龄儿童都能拥有公办学校的学位,本次普查工作只是为了摸清本年度入学的学生数量,并不代表普查学校就是学生入学的学校。
五、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贵勇
副组长:赵 勇、柳建林、刘建光、陶秀梅
组 员:乔 畅、吕英芝、李 彬、常 明、甘秉义、
许万利、曾 昱
浑南区教育局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