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旗县市教育局要根据本校历指导学校制订教育教学计划,统筹安排好两个学期的各项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以任何借口挤占各学科课程和自习课。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要求构建多门类高质量的课程体系,在新课程实施的过程中为学生创设良好的学习条件和实践机会,满足学生多元的兴趣选择。
2.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盟教育局发布的统一校历,不得提前结束课程,不得提前组织期末考试,不得提早或推迟开学、放假时间。严禁各地、各校利用寒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到校集中补课或上新课,严禁挤占学生休息时间安排学生上课。
3.各旗县市教育局指导所属学校积极尝试课时和课间休息时间改革,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学科特点,可将课时缩短至 35 分钟,课间休息时间延长至 15 分钟(除大课间外),确保学生在到校时间不提前的情况下能够在课间得到充足的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