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香港CEPA)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澳门CEPA)及其相关补充协议,,以及对部分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香港货物原产地标准的修改(见附件3)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8年1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2018年1月1日起澳门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使用简化的货物名称,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增香港、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的范围,。
二、.9990的原产地标准已修改,修改后的原产地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8年1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xls
2.2018年1月1日起澳门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xls
3.2018年1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修订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xls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2017年12月10日
转自:海关发布
拱关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