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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流岛往事》第三章

2020-09-29 14:06:14

开门的是舅舅,微笑着把我们让进屋。
他的眼神里有长辈看小辈的慈祥与宠爱,让CC秒回乖巧外甥女的人设。亲热地叫过“舅舅”,送上伴手礼,免不了一番客气。

小时候,CC爸被派到郊县的联营厂当质监,妈妈上班的单位又远,舅舅就常带她去公园游玩、拍照,开家长会,变成货真价实的副爸,感情深如父女。

舅妈和闻讯赶来的CC妈已在厨房里忙碌,我们进去打了招呼。小表妹还在自己的朝北房间里睡觉,紧闭房门,双休日是白领给身体充电的好时光。

妈妈和舅舅年少时从苏南乡下来到上海滩,家境贫寒,相依为命,感情深厚。每次见面时,一声“兄弟”,一声“阿姐”,虽没有浮夸的握手、拥抱或亲脸颊,但那神情真能把人看得融化。弟弟的事就是姐姐的事,周日来帮厨,更是家常便饭。

八、


工人新村的房型自然不同于豪宅,是计划经济的产物。
舅舅家进门便是狭窄的过道厅,兼具玄关和餐厅之功能,隔一道落地玻璃移门连接厨房,就餐时可以利用过道与厨房的空间,面积扩大近一倍。
过道厅尽头是卫浴间,其两侧是8平米的北卧和连着阳台的南卧。阳台已用铝合金玻璃窗封闭,成为卧室的一部分,面积一下增加至15平米左右,依次设为衣帽、就寝、影音、起居、学习等功能区块。
一一这就是“螺蛳壳里做道场”。

南卧的起居区,茶几上已摆好水果、炒货和茶杯,“茶话会”的准备工作相当扎实,看来有一场“硬仗”要打。
CC勤快地倒水、上茶。

这次你俩上激流岛,看了“童话诗人”的故居,最深印象是啥?舅舅喜欢聊天,没想到这次以疑问句开场,有点“以守为攻”的意思。
原本以为诗人的家,应该是海边风景优美的度假别墅,蓝天白云、碧海帆影、椰林沙滩,在海边散步吟诗,多少浪漫!就像旅游照片上常见的景象。CC欲擒故纵,摆了只噱头。

实际情况呢?舅舅的好奇心有点被调动起来。

想象中的海边度假别墅与现实中的童话诗人故居


没想到,诗人故居是幢破败的二层木屋,远离码头、商业中心和海滩,位于岛屿中部的半山腰,周围是遮天蔽日的原始森林,蛮荒偏僻,石头遍布,山坡陡峭。一见之下,大吃一惊。CC形容道。

吓人!让人难以置信。舅舅配合得恰到好处。

据说,他们刚上岛的时候,没有象样的路,没有公交车,自己也没私家车,走了半天才到木屋。进去一看,没有自来水,要靠天吃水;没有电,要用蜡烛照明;没有浴室,也没有厕所。这真是叫“洋插队”。我补充道。

听起来,比舅妈六、七十年代去崇明农场插队还要艰苦。舅舅被慢慢带入剧情。

是的。知青是去农村当农民,他们是直接去原始森林当野人、原始人。从挖野菜、摘野果、挖牡蛎到筑梯田种庄稼、养鸡、养兔,经历了人类社会在大自然中求生存的几个主要阶段:从事采摘业、狩猎业、捕捞业到种植业、养殖业。但最后几乎没有一样产业成功,完全像一个童话或者笑话。如果拍“野外生存”之类纪录片,完全不用搭布景。我又作一番补充。

请讲得再具体一点,最好举几个例子。舅舅的兴趣有增无减。

比如,岛上有个邻居告诉他们,这棵树可以吃,但没有说清楚哪个部分。诗人把树砍倒,把整棵树都品尝一遍,才发现只有花蕊可以吃。
又比如,有一次吃野韭菜中毒,头晕目眩,火华从楼梯上摔下来。
关键问题是,还带着四个月大的小毛头,一起吃苦,真是作孽。
皮裤男汪峰在回忆北漂生活时唱道,“没有信用卡没有她,没有24小时热水的家”,与他俩相比,显得有点无病呻吟,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CC再作说明。

顾城画作“太阳落山,有时我们准备吃颗大树”


当年出国的人外表光鲜,没想到他们是去活受罪。他们在岛上生活几年?是乐在其中还是苦不堪言?舅舅边思索边担忧。

岛居五年。开始的时候,诗人说要去岛上建造一个城堡,梦想还是令人向往的,就象知青当初相信“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一样。但到了现场一看,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人都不傻,一个个想金蝉脱壳,只是北京姑娘胜利逃亡,上海小姐没逃成反而被杀。由此看来,两个女人显然没有乐在其中,诗人怎么想不清楚,但他自己编的童话含泪也要讲下去。
火华真心不容易,绝对肯吃苦能吃苦,意志和毅力足够强大。换作我,估计一天都呆不下去,蚊子、蟑螂、老鼠就能把我吓跑,更不要说摘野果、吃野菜、冷水洗澡,帮帮忙!CC说得好有代入感,完全身临其境。

他们像鲁滨逊一样在荒岛生存?舅舅疑惑地睁大眼睛。

区别还是有的。鲁滨逊是荒无人烟的孤岛,激流岛则是旅游胜地,一点也不荒凉,只是诗人故居周边太过荒凉,久而久之,人心就变得荒凉。CC的环境决定论,深受汤恩比影响。

为啥不好好生活在奥克兰大城市,偏要去这种蛮荒之地?舅舅又问。

诗人一根筋搭牢了呀!他说从小就有一个梦想,想拥有一块远离世俗的土地,建造一个童话城堡,里面住着12个花朵般美丽和纯洁的少女,大门由手持银矛、头戴花环的女孩把守。你说搞笑吧。CC说完后,看了我一眼,好像我就是那个不靠谱的“童话诗人”。

童话和现实傻傻分不清楚。诗人脑子有问题,难道火华也同样糊涂?舅舅的问题一个接一个。

火华应该是骑虎难下人。人总是被时间的黄土一段一段掩埋。想拥有一块土地一栋房子,这很正常。他们付了首付,向银行贷款,成为房奴,也可以理解。为了还贷,节衣缩食,兰若甚至不准火华烧饭做菜,只吃野菜、野果,就开始变得匪夷所思。
后来发生的事情更加不可思议。比如儿子不能留在“城堡”,比如把北京小三接到岛上同居,比如诗人口述的出轨淫史竟由妻子一字一句录入电脑。我说。

CC分析道,看了故居,贫穷和荒凉是这个故事的背景,也是改变故事走向的重要力量。

但当事人写的书里好象都羞于承认这一点,都想学做纯洁的白莲花。“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如果当年农村比城市富裕,就不会出现知青返城潮。舅舅同意CC的讲法。

这个故事最让人感兴趣的,还是当事人在这出平民春宫剧中的想法、动机、背叛和感悟。
现在这个事件成了罗生门,有兰若版,有其儿版,有肖文版,有兰香版,当事人根据各自的立场、利益和理解,说出不同的版本,但几乎都存在只讲部分真相、以猜测代替证据、文过饰非、内在逻辑难以自恰等问题,读者一直被误导,从未被理清。
现在只缺火华版,可惜火华已逝,再无可能。如果这一块补上,故事的真相就可能浮出水面。我说出一直以来的想法。

我这里有早年出版的《其儿》,作者署名是兰若和火华。应该算是两人的合作版吧?舅舅与我们探讨。

今年最新出版的《其儿》已经更改,只署名兰若。书中后附《你叫小蘑菇》一文才署名火华。《其儿》通篇都是兰若的语气,这是一目了然的,只有个别内容因火华的要求而添加,也能看出。全书的写作已完全偏离当初设定的忏悔基调,诗人完全沉浸在出轨情史中无法自拔,所以火华才会边流泪边打字,最后彻底绝望。我个人认为,不署火华的名,更符合实际情况。所以《其儿》只能算兰若版。我说。

原来是这么个情况。要探究火华的真实想法和心理动机,还得从她的为人处世、过往经历和遗留文字中去寻找。舅舅说。

确实如此。你在电话里讲,跟火华、火华妈妈曾是单位同事,真是太巧了。CC把话适时引向舅舅。

舅舅接到暗示,在我们期待的目光中,开始他的讲述。

我们三人曾在肇嘉浜路附近的一家无线电厂工作。火华是仓库的统计员,她妈叫火雪娥,是厂医务室的医生,大家都叫她火医生。
火医生在厂里挺火,原因是:漂亮的离异少妇是非多。
她是70年从承德一家部队医院转业到上海的,进厂时大约35岁。身材比林志玲略低,但也有八头身;眼晴比赵薇略小,是圆圆的杏仁眼;脸型不是现在的网红锥子脸,是当时挺流行的鹅蛋脸;皮肤有点小麦色,可能跟军人经常出操、训练有关;身上有军人英姿飒爽劲儿,是一种与上海女性不一样的美,在厂里属于稀缺品种一一“黑里俏”。

火医生夏天光腿穿白大褂,这让人想入非非:会不会象穿苏格兰裙的英国人那样,里面不穿内裤呢?如果穿的话,会是什么颜色?
几个小青年为此在午休时起劲争论,那时就是这般无聊,吃饱了没事干。大家在是否穿的问题上没有异议,在何种颜色上则众说纷纭,最后归纳成两派:白色与其它色。
一场赌博就此形成,赌注是一包“大前门”,赔率是3:1,也就是4个人中猜白色的是75%。刺激!派谁去?在何处观察?这是一个难题,弄不好是会被当作流氓捉到派出所拘留的。
但是,这群打了鸡血的小青年还是想出了办法。
职工食堂在二楼,快要吃中饭时,这帮小赤佬早早聚到楼梯下抽烟。当火医生上楼梯时,他们剑刃般的目光透过双跑楼梯间的缝隙往上斜刺:粉红色!
4人之中只有一人得意窃笑,问起为何能猜中?只说了句这就叫概率,不再说第二句。但其他3人认为问题没这么简单。


厂里传说越来越多,说她与老公刚离婚,老公是北京人。独自带着二个孩子,女儿12岁,儿子患有小儿麻痹症,走路有点翘脚,只有9岁。追求的人不少,但她一直没答应。直到90年,两个孩子都去了新西兰,一下子感到孤苦伶仃,才与追求她多年的一位副厂长结婚,其时已55岁。

火雪娥原先是从上海考入南京军区护士学校,毕业后分配到北京军区总医院外科工作。经人介绍,与北京故宫博物院工作的老王结婚,婚房就安在博物院宿舍内。
但是,命运的阴影跟随这个男人一起来到家中。61年,火华3岁,,被认为不适宜留在首都工作,便象垃圾一样被扫出北京,下放到承德。
受此牵连,不久之后,火医生也被调出北京,来到承德一家部队医院。
一家人总算在乱世中重新团圆。

好景不长,,老王这次被彻底“揪出来”,又是审查又是批斗。火医生白天陪斗,晚上还要写揭发老公的材料。读小学的火华一直无法加入少先队。
一家人深感泰山压顶,无翻身之日。揭发材料也让两人之间产生猜忌。总之到了70年,火华12岁时,夫妻两人被迫离婚,一个美满的家庭就此被时代摧毁。同年,火医生申请退役转业,几经周折,终于回到老家上海。

那年,火医生脱下军装,带着对北京复杂的情感,登上南下的火车,带着儿子小纯,先行回到上海。
在火车上她暗自发誓:这辈子再也不来北京。
一一没想到14年之后,她的女儿重蹈她的覆辙,来到北京与一位童话诗人共同生活,开始另一场悲剧。

火华为啥不跟妈妈一起回上海呢?因为那时她不巧得了急性阑尾炎,住在承德的医院。
老王正在被“审查”,获准每个星期只有半天时间去探望女儿。父女相见,泪眼相望。倒是懂事的女儿反过来安慰爸爸,叫他不必操心,医院里的医生、护士,都是妈妈的同事,对她“可好了”。
老王怎能不揪心呢?他一方面希望女儿一直病着,总还有一周一次见面的机会;另一方面又希望女儿早点康复,但出院之后,女儿却要离开自己。
出院那天,老王接到单位革委会的电话:火华已经从承德医院被送到北京南站,再委托列车员送回上海,她妈妈会到北站接人。

老王原本想在女儿出院后,先接到家里休息几天,没想到连这样的权利都被剥夺。放下电话,仰望阴云密布的漆黑夜空,他边流泪边自语:此生何时再能见到女儿?
亲人间生离的痛苦有时竟超过死别。

火华的初中是在上海西区一家普通中学读的,毕业时高考尚未恢复,看不到前途,为减轻家庭负担,主动跟妈妈说:我想考职工技校,出来之后找工作也不用担心。
妈妈摸摸女儿的头,沉默中点点头。火华就这样考取仪表局所属的技校,毕业后分到无线电厂工作。
当时,上海仪表局的电子产品占全国“半壁江山”,风光一时无二。电视机凭票供应,一票难求。这份工作让人好生羡慕。

如果你想知道火华长得怎样,去看看她妈的模样就知道,两人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不同之处在于:火医生留齐肩短发,她留长辫;火医生有些高冷,她则显得阳光、开朗。

火医生对两个孩子管教严格,要求火华必须利用业余时间读出大学文凭。那时,夜大学刚刚开始招生,社会上读书气氛浓郁。她报考的是当时位于天钥桥路的徐汇区业余大学,距无线电厂只有十来分钟路,每周上课三个晚上。

她喜欢文学,平常写点诗歌、散文、小小说之类,是厂工会下属的“飞跃”文学社的成员,我正好是召集人,每月搞一次活动,常有见面的机会。

厂里有个小青年在追求她。
此人瘦高白净,象根绿豆芽,叫凯家余。家里刚落实政策,。日子好过的很,开着一辆原装进口的本田金翼摩托车上、下班,造型酷炫,绝对拉风,人称“小开”。


“小开”本来不用再来上班,做做“荡吃公司”总经理即可,但他心里放不下厂里的她,就继续混在厂里。
他第一次见到火华时,她正好从职工浴室出来,与小姐妹们谈笑风生,长发用手绢挽着,脸上有红霞,一见之下,惊为天人。

小凯也算阅人无数,为何对火华情有独钟?因为她既不象上海月份牌上的旗袍美女,也不象经典的北京飒蜜,而是两者的融合。用火华自己的话来讲就是:南方人把我当成北方人,北方人把我当成南方人,我是两不靠。
两不靠,说明有特色,像火医生一样容易引人注目。
她性格之中有一种军人后代的正气和硬朗,身上还散发着一种圣洁的母性之光。
这种光芒,是小凯生活中缺乏的,又是久已渴望的,一下击中他心里最柔软的部分。

他随之展开追求攻势,却一直拿不下阵地。有点像一只狗面对刺猬无从下口。

托朋友请她去“上咖”喝咖啡,去“红房子”吃西餐,去“锦江俱乐部”白相……都被她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婉拒。
难道她真的比厂长还忙?

接着,开着本田金翼摩托车等在厂门口、夜校门口,她却总是和其他人结伴而行,根本不给他接送的机会。

礼拜天,去她家北窗对面的玉屏南路守候,她闺房的窗帘一直紧闭,“盘房小姐”就是不下来。小凯等得有些心灰意冷,对着窗户吹一声口哨,骑着摩托车轰鸣而去。

恋爱中的男人,或者说一个男人为了追得女人的芳心,总是无所不用其极。办法总是比困难多,胆子总是比小偷大。
“小开”鼓足勇气,偷偷摸摸溜进女职工更衣室,把事先装备好的小礼物放进火华的衣服口袋里一一工人上班前,必须换下自己的衣服,换上工作服蓝大褂。
或者是一只香港带来的电子表,或者是一只卡西欧计算机,或者是一支派克钢笔。
后来,担心她下班后直接去夜校读书容易肚子饿,就改送美食且天天不重样:国际饭店的蝴蝶酥,和平饭店的布朗尼,凯司令的栗子蛋糕,红宝石的奶油小方,哈尔滨的杏仁排,王家沙的蟹壳黄,老大昌的掼奶油,绿波廊的萝卜丝饼等等。
有一次还是出了洋相。他把牛皮纸袋包装的光明村鲜肉月饼放进她的口袋,火华下班换衣服时发现,怎么口袋周围洇出一大片油渍?

火华自然知道这些礼物是谁送的,因为礼物中会夹带写有表白和约会内容的纸条。她采取“三不”政策:不张扬,不表态,不行动。
美食,已被放进肚子,那滋味确实好,是一辈子都没有品尝过的。
那些礼物怎么办?过了一段时间,火华委托一位闺蜜“完璧归赵”,并附带一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谢谢他的一番好意,请他以后不要再送美食和礼物。

信里的语气温婉,文字娟秀,没有严词拒绝,也不让他有机可趁,总之给足面子和台阶。

面对这封信和退回的一堆礼物,小凯解读出的既有婉拒更有她的知书达理、高洁不贪。这与他身边那些来者不拒的姑娘截然不同。

小凯始终难以舍弃,决定对她发起总攻。他的总攻大招在其他姑娘身上总是屡试不爽,在火华身上会产生怎样效果?


有一天,小凯找到我,递给我一支“万宝路”。

阿哥,你晓得现在最红的文学作品是啥?

你又不爱好文学,最近好像特别关心。我知道他肯定有什么事找我帮忙,就逗他。

据我了解,现在最红的是“伤痕文学”,比如市工人文化宫宗福先的话剧《于无声处》,复旦卢新华的小说《伤痕》。他一本正经对我说。


这些消息,你是从哪里批发得来的?

我平常也翻翻报纸、杂志的,阿哥,我坦率跟你讲,你们文学社落后形势了。

那如何是好?你有啥好办法?

办法当然有喽,一般人我还不告诉。

小凯,你这个圈子兜得大的,有话直讲。

阿哥,爽气!你们文学社不是每个月搞一次活动吗?这个月的活动,是否可以放到我家来?我家,就是伤痕文学的现场;我家的故事,比《于无声处》加上《伤痕》还要痛苦一百倍!简直就是“药材店里一块揩台布,揩来揩去全是苦”。

《阿必大》你就不要唱了。你家的情况我也略有耳闻,好吧,这个月文学社的活动就安排在你家,你要做好准备工作。

好的,一句闲话!但我有一个小小的条件。

哈哈!我晓得你有花头。

阿哥!你一定要把火华叫过来,她不好缺席这次活动。小凯语气坚定,神情少有的认真和严肃。

小开的家位于乌鲁木齐南路附近,是一栋假三层的英式乡村别墅。清水红砖,红瓦峭顶,砖头烟囱,暴露在外墙的深色木构架。掩映于藤蔓和树叶之中,玉立于英式草坪之上,充满浓郁的英伦风韵,仿佛一位穿旗袍的旧时代名媛在此优雅站立从来不曾离开。谁能想到滚滚红尘的魔都中心,竟有如此静谧之处。

上海西区至今仍有不少类似的英式乡村别墅


邬达克及其位于番禺路129号的故居


设计者是大名鼎鼎的匈牙利人邬达克,建成于上世纪二十年代末。小凯爸爸将其买入已是1947年春,代价是几条“小黄鱼”。到底是几条呢?小凯也搞不清楚,那时他还没出生,。

那次活动,文学社十几位成员无一缺席,大家都有强烈的好奇心,想一探传说已久的花园别墅的究竟以及背后的秘辛。尤其是几位姑娘,打扮得特别漂亮,画了眉毛,涂了口红,敷了粉底,喷了香水。只有火华穿得跟平常一样,脖子上多了一条丝巾。

小凯带着大家楼上、楼下、花园走了一圈,然后在一楼会客厅坐定。

一楼当中的旋转楼梯、西侧的大理石壁炉和顶上的水晶吊灯,最是吸睛。壁炉上方挂着一幅拉斐尔的《西斯廷圣母像》,自然是印刷品。有背景音乐在浅吟低回。

拉斐尔的《西斯廷圣母像》


小凯指着壁炉上的画对火华说,我第一次看到你,就想起这幅画当中的人。

这话让火华很难接。有些话说不出口,说出来也不妥当,最好不说。只有对他笑笑。

茶几正中放一盆日式插花,花的周边摆满各种水果、瑞士太妃糖、英国Walkers饼干、红宝石奶油蛋糕等。有位佣人上来为我们倒茶,大家觉得很不自在,纷纷站起来自己动手。

今天大家就不要劳动了,享受一下我家阿姨的服务,请大家品尝下午茶。小开说完,很自然地询问火华要喝点啥?得到回复后,殷勤地为她倒上一杯龙井茶。

坐在这样的客厅,享受着这样的服务,又是第一次吃英式下午茶,大家心里受到不少震撼,感受复杂。

小凯呀,你真是好福气!要是我也能住在这么漂亮的房子里,真要幸福死了!文学社的一个姑娘看着窗外的英式草坪,两只手做作地扭在胸前,神情陶醉,说得嗲声嗲气,并向小凯抛去一个媚眼,开始抢戏。

这种发嗲和暗示,小凯见得多了,已然麻木。那个媚眼撞到小凯的扑克脸,尴尬地掉在地上。他今天思路清爽:对其他女人不理不睬,只对火华一人百依百顺。

,把我们从房子里赶出来,只好住到十几平米的汽车间,没窗子,没抽水马桶,没煤气,冬天冷死,夏天热死。小凯指指别墅西边的小平房,淡然地对我们说,小平房的屋顶是水泥晒台,头头在上面晒衣服时,还会蹬蹬脚。若是正好吃饭,灰尘就象胡椒粉一样撒在菜、饭上头。讲,这叫“再踏上一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这就是小凯所说的伤痕文学的现场。不过,刚才看到汽车间里停的是一辆奔驰轿车和小凯的本田金翼摩托车,黑白映衬,银光锃亮。已然翻身,且翻到人群之上。

当时汽车间里住几个人?火华关切地问。

三个。我妈、我、妹妹。晚上睡觉时,当中挂一条布帘,男、女隔开。小凯用手指在空中比划了一下,动作有点娘。

你家其他人住哪里呢?火华轻声问,表情认真投入。

小凯低声开讲故事,讲起来挺复杂,长话短说吧。我爸有两个老婆,大太太生了两子一女,我妈是姨太太,生了我和妹妹。,此地一共住了八个人。要把我们通通扫地出门,我爸死也不肯离开这里,就和我妈、我、妹妹住到汽车间。大太太和三个孩子被赶到门房间里,与汽车间相比略小,但有窗,好在大儿子去黑龙江插队,小儿子去安徽插队,母女两人住在里面倒也凑合。不久,爸爸跳了黄浦江。落实政策后,大妈一家住二楼,我们三人住三楼。一楼客厅和花园共用。


你爸解放前做啥生意?火华有点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意思。

火华,你是在调查户口吗?我调侃道。

火华朝我笑笑。
小凯兔子般温顺的眼睛看着火华,认真地低声讲述,做颜料生意,是宝庆路3号“颜料大王”周宗良的谦信洋行里的一个部门经理。汽车间里还有一只装颜料的木桶,跟葡萄酒桶形状很象,上刻“谦信”二字。木桶上搁张板,就成桌子,上面写字、吃饭。这只木桶以前是罪证,现在成了纪念品。

当初,你爸为什么不跟着周宗良去香港呢?火华继续问。

一念之差!48年周宗良由广州去香港时曾叫我爸一起走,但我爸想:周老板是官僚买办,我只是洋行职员,也是劳动人民,怕啥?就没走,结果把命留在黄浦江里。小凯沉痛地说。


德商谦信洋行及其装染料的木桶


位于宝庆路3号“颜料大王”周宗良的别墅群,曾是上海最大的私人花园宅邸,现为某酒店物业


小凯短短的几段话,浓缩一个家庭几十年的爱恨情仇、风云变幻。

这时,从旋转楼梯走下一位四十几岁的女人,虽已中年,风韵不减,纤秾合度,仿佛是从“美丽牌”香烟广告里走出来的女子,只是眼睛里多了一种叫沧桑的东西。

小凯站起来,一秒变成妈宝男,轻柔地叫了声“妈”,然后向大家介绍:这是我妈。这是厂里同事。

小凯妈说,欢迎大家光临寒舍,招待不周请多包涵,请大家慢用。打好招呼,转身便走,留下高跟鞋芬芳的足音,听得人走神。

当年为这种足音走神的,是小凯的爸爸老凯。她18岁,他30岁,在百乐门舞厅两双眼睛对上,天雷勾出地火。
他不顾大老婆(周宗良的宁波远房亲戚)的反对,执意要把她娶回家。
当她的足音第一次回响在旋转楼梯,一步步走得内心忐忑,一步步又走得意志坚定。她知道自己即将面对大太太的各种刁难,面对大太太儿女们的轻蔑眼神,也许还会面对老凯带进别墅的其他年轻女子。但她义无反顾,决定背水一战,使出所有智慧和手段掌控住整个局面。
世事难料,她掌控得了吗?老凯在世时,她好象做到了;老凯离开后,一切崩塌。

事后回忆起来,那天小凯妈的微笑中有凉意,客套中有敷衍,眼神里有高傲。既礼貌周全,又拒人于千里之外。

舅舅喝了一口茶水,结束他的讲述。讲得有点小激动,脸上有点上火。

火华和小凯后来怎么样?CC问。

那次活动之后,我问过火华对小凯的印象如何。
她先告诉我火医生对小凯的十六字印象:纨绔子弟,花花公子,不务正业,难有出息。
而她自己觉得和小凯是两种人,好象属于两个世界,中间隔了一条无形的鸿沟。没有共同语言和爱好。小凯偏向物质,自己更看重精神。再加上追求小凯的姑娘挺多,自己就不想轧这种热闹。反正,她心里的爱情和爱人不是这样的。
那时候的人比现在要纯洁得多。
小凯呢,久攻不下,也就灰心丧气,偃旗息鼓。他这个人就是冲势不足,后劲不足。舅舅说。

小凯和兰若完全是两种男人,小凯家的花园别墅与激流岛上的小木屋完全是两种房子,两者反差实在太大。对火华而言,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选择。是选物质,还是精神,这是一个问题。鱼和熊掌不能兼得。一个女人一步选错,往往步步都错。CC为火华惋惜不已,大发感慨,同时看了我一眼,饱含深意地朝我点点头。

反正每次谈论此类事情,最后都会联系到我,天下的老婆对自己的老公大概都不甚满意。

小凯家后来为这套别墅打起官司,闹得满城风雨。起因自然是大太太与姨太太形同水火,难以相处。最后,,分完钞票,一家人作鸟兽散。听说小凯去了德国留学。去德国可能跟他的爸爸有关,他爸爸以前的老板是周宗良,周的另一家洋行一一“德孚”当时代理德国所有颜料公司的产品。那几家生产染料的化工厂至今还在,比如拜耳公司。舅舅说。

真是奇了怪了!我看资料发现,92、93年,火华在德国被一个男人追求,她叫他“大鱼”,英文名字叫“凯文”,不知道是不是你讲的小凯一一凯家余。我有些惊喜。

很有可能哦,但不能确定。这事得问火华的妈妈。舅舅说。

火华妈妈不是想跟我们见面吗?大概什么时候?CC问舅舅。

我要跟火医生打电话确认一下。舅舅说完,拿起手机跟火医生联络。

已经约好今天下午三点,到火医生家见面。她就住在天山新村,我们走过去只要五、六分钟。舅舅说。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长篇连载,未完待续,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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