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难伺候的人,性格不孤僻,但绝对是不友善。
愈是亲近则愈刻薄,也愈苛刻,尖酸幼稚抠搜,应该都是形容我的。
“你当初那种懂事温婉的性格都跑哪里去了?”有些朋友总会问。
“额……反正我最酷就行了,管那么多干嘛。”我也会酷酷地回答。
手表先生曾经是我的好朋友,现在他是一个消失了一年的旧人。
他的消失是我一手造成的,但是我并不认为我犯了错。
“利益分歧是可以调和的,是可以让步的,是可以吃亏的。但我的价值观,不容许最亲近的人质疑。”
加引号的这句话是我说的。
手表先生跟我曾是同学,应该是高中的光景。数学课下课,总算得到一节自习,我也终能空空脑袋,把里面被三角函数堵塞的筋脉疏通些。升高三的第一学期真的是痛苦事,什么都得重新学一遍,尤其是作呕的数学。
坐在第三排其实很尴尬,若是摊开一本讲修改病句的语文辅导书无疑是向数学老师宣战。但干坐着看着她在上面“挥斥方遒”,我却“云里雾里”完全不知道所言为何物。
就这样,她滔滔不绝,我昏昏欲睡。彼此互相折磨,直到自习课才结束。
多数同学奔向厕所“开闸放水”,我静坐在位置上乐得安闲。
忽然班里安静下来了,一头扎进厕所的孩子们也都像是被翻上来的粪水冲回来一样窜回座位。
老班来了。
老班是个严肃的中年男人,物理老师,但有着文科老师的优雅,手上的天王表冬天是皮表带,夏天是金属圈,是个细谨且记事的人。
跟在他后面的是个中等个子小伙,消瘦身形,天蓝修身牛仔裤,阿迪贝壳头板鞋,红色短袖,手上带个明晃晃的机械表,一看就阔绰的不行。
老师把他安放在第四排,我的左后方。
因为长得腼腆,但并不出众,我也没什么兴趣攀谈。
毕竟人总是趋向于美丽的东西,我应该在这方面尤为突出。
尽管我长得不怎么好看,噗!
就这样他来到我班。
第一次模拟高考,他全班第一,我全班第二,大跌眼镜……
我没想到他天天无所事事反倒成绩高的吓人,当然后来才知道是复读的,高考英语发挥失常。
于是我俩顺理成章地成了同桌,渐渐也就唠到一起了。
手表先生的表是瑞士名牌,价格三千以上,鞋子是名牌休闲,逼近一千,衣服裤子更是学生中的战斗机。
我呢,就是个穷酸学生。
手表先生喜欢兰博基尼,法拉利,喜欢超多的跑车,喜欢酷的,激进的。
我喜欢劳斯莱斯,宾利,奥迪a8,丰田凯美瑞,喜欢中庸的,保守的。
但是手表先生跟我性格很像,骨子里总是不喜欢看别人在台上得瑟。
就象我前面说的,我最牛逼,最后手表先生也开始让着我。
后来上了大学,他去了北京,我来到哈尔滨。
关系依旧亲昵,依旧是好伙伴。
直到有一天我跟他打电话,两个人开玩笑似的唠一些有的没得。
讨论到意见正反皆可说的事情,我说黑对,他说黑错。
后来渐渐变成了我是错的。
那件正反皆可说的事情恰巧是我最看重的,
我对他说,“我是好孩子。”
他一本正经的告诉我:“不,你不是,本性就不是好孩子。”
“你再说一遍我就挂电话了。”语气平和,我最后一次警告他。
“你本来就不是好孩子。”他仍执拗着说。
嘟·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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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开联系人 – 菜单 – 删除好友
打开手机全局搜索 – 输入他的名字 – 所有有关文件删除
再次全局搜索,结果显示:NULL
他跟我性格一样,不肯道歉,不肯低头,就这样,时间埋住了脾气,也埋住了友谊。
我渐渐习惯穿大衣,习惯把头昂的高高的。
他跟我产生分歧,因为他喜欢短衫,喜欢运动装干净利索的。
为什么我会忽然想起他呢?
下午四点睡的半睡半醒的时候,手机随机播放换到了《夜空中最亮的星》
这是我和他高三最后的最后,最喜欢的那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