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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阳光绿洲小区换电表涨电费 相关部门:差额是物业利润

2020-11-12 09:29:40


YMG记者 信召红 摄影报道

“小区物业在没有征求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把小区的电表统一换成了电子式插卡电表,以此收费220元,电价也由5毛5上涨到6毛钱一度。”近日,家住芝罘区魁玉路192号阳光绿洲小区的王先生很是郁闷,他反映,小区物业存在强制消费、私涨电价的行为。对此,物业回应称置换电表是因为原先的电表老化,上涨的电价包含了小区公共照明的费用。针对该小区电价上涨,市物价部门已介入调查。

小区居民生活用电涨到6毛

王先生反映,就在两周前,小区物业突然把整个小区的电表换了,而这并未征得业主们的同意。“老电表统一换成了电子插卡表,每户收费220元,之前物业贴了通知,但大家并不愿意换表。新换的电表里预存了100度电,以后用电必须提前在电卡里充费,否则用完这100度电后会自动停电。”物业的做法,令许多业主不满。但为了正常用电,业主们不得不交上这份钱。

王先生质疑,物业换表的收费并没有依据。他按照新电表的生产厂家上网搜寻电表价格,发现该款电表价格不一,有的五十,有的八十,还有的一百多。至于物业给换的电表价格多少,物业不交代,业主们也不知情。更令业主们气愤的是,配合这次换电表,电费价格也由原先的一度五毛五上调到一度电六毛钱。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芝罘区魁玉路192号的阳光绿洲小区。在小区61号2单元居民楼一楼内,记者看到,楼梯一侧墙上的电表箱内齐刷刷装着电子插卡表,电表上闪动着红色的表数。同样,其他楼洞内的电表也是崭新的电子插卡表。一些单元的入户门上,还保留着物业张贴的换表买卡通知。

一位业主告诉记者,小区居民用电当初没有移交给烟台供电公司,一直以来接入的是物业的变压器,小区居民电费由物业统一征收。“之前小区电费按照5毛5一度收取,现在涨到6毛钱,这已经超出了物价局的规定。”对于小区电费上涨,业主们很不满,但也是敢怒不敢言。在一些业主看来,物业经常干诸如划车、捅轮胎的事,“得罪”物业并没有好结果。

物业:小区公共照明算入电费

带着业主们的疑惑,记者来到小区的物业公司——烟台久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询问情况。当记者问到为何换电表时,一位工作人员回答称:“这个小区电表用了十年,老化了,有漏电的情况,交电费时物业这边有亏损,所以这次统一换成新电表。”工作人员称,收费220元,其中有120元是工本费,此外新电表里还预存了100度电。

为何电价上涨到6毛?一位物业负责人员称:“之前小区内的路灯照明费用由物业出,物业是亏损的。这次电价上涨,算上了小区公共用电费用,比如楼道灯、路灯。”并进一步称,小区公共用电没算进物业费里,公共用电费跟物业费不冲突。

物业把小区公共用电核算到居民用电中,是否合理?记者查询《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对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成本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就包含“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检测费用”。并指出,“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也就是说,小区公共照明费用已经包含在业主缴纳的物业费里面。

物价局:物业收取电费不得营利

针对小区物业存在的电费收取问题,记者拨打了市物价局12358价格举报服务热线进行反映。听取情况后,工作人员认为,根据《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小区公共用照明电费属于物业服务成本中列支的项目,已经包含在物业服务收费之中,把公共用照明电费再次核算到生活用电费用中,这种做法不合理。

物价局规定的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执行每度0.5469元,该小区的电价标准是什么?记者联系到烟台供电公司,对该小区居民用电价格进行了解。“经查,阳光绿洲小区用电的缴费户头为华新居委会,华新居委会的电价执行为大于一千伏居民合表,是高压用户,不实行阶梯电价,电价为0.501元每度。”供电公司营销部一位电费管理人员表示,供电公司向小区物业收取的电价为0.501元每度,而物业向业主收取的电价为0.6元每度,这中间就产生了差额。这部分差额扣除电损,是物业获得的利润。

小区物业应该如何征收电费?市物价局一位负责人表示,物业只能代收电费,并没有权利上调电价,除非变压器有正常电损,但物业一年之内收取的电费与上缴的电费相比,原则上不能有盈利。

针对该小区存在的电价上涨问题,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经派出人员前去现场查看,一经查出问题则马上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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