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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报】明日起北京4086个路侧车位试点电子收费(附试点路段范围表)

2020-08-04 15:34:00

新京报快讯(记者裴剑飞)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自12月26日0时起,在城六区和通州区共计37条试点路段4086个路侧停车位(详见附表)进行为期一年左右的电子收费试点工作。试点期间,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缴费,不按规定缴费的停车行为信息将录入路侧停车电子收费平台。

  记者整理发现,试点各区中,海淀区路侧停车电子收费车位数最多,为1390个,通州区数量最少,只有225个。其他各区数量分别为:东城区441个,西城区716个,朝阳区417个,丰台区553个,石景山区344个。


  提供多种电子支付方式

  市交通委相关责任人表示,本次试点采用视频桩、地磁及高位视频三种车位检测设备,感应车辆进出、留存车辆图片,并将相关信息实时传输至市级平台,统一计算停车时间和费用,实现全市统一电子计时收费,不按规定缴费的停车行为信息将录入路侧停车电子收费平台。

  据悉,在城六区和通州区各路侧停车电子收费试点路段,停车人原则上需使用电子缴费方式,不再使用现金缴费。停车人可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北京交通”APP,使用“路侧停车”功能,注册用户绑定常用车辆后,通过支付宝、微信两种支付方式完成自助缴费,非注册用户可在APP中输入车辆号牌检索订单,自行缴费;或请停车管理员使用手持收费终端,通过支付宝、微信、市政交通一卡通卡、电子不停车收费卡(ETC)、银行卡五种支付方式完成电子缴费;或使用设置于人行步道上的自助缴费终端,通过支付宝、微信、市政交通一卡通卡、电子不停车收费卡(ETC)四种支付方式完成电子缴费。如停车人确需使用现金缴费的,由停车人将现金交给停车管理员,现场监督停车管理员通过手持收费终端使用电子支付方式代缴停车费。停车人应注意留存支付凭证,代缴信息将在电子收费平台记录备案。


  通过APP或扫二维码可获取电子发票

  在传统收取现金的路侧停车区内,不少车主都曾遇到过收费员以各种理由不提供或拒绝提供发票的情况,即将开展试点的电子收费路段将有效避免此类现象。这些电子收费试点路段将不再提供纸质发票,一律使用电子发票。停车人可使用“北京交通”APP缴费后获取电子发票;也可通过停车管理员手持收费终端或路侧自助缴费终端缴费后,打印《泊车计费通知单》,扫描二维码获取电子发票。

  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电子收费试点,实现了收费方式由现金缴费转变为电子收费。在路侧停车电子收费试点期间,停车收费标准、居住区居民临时停车收费模式均沿用我市现行政策执行。在试点的一年里,可能出现若干技术与服务问题,市民可通过收费公示牌上的监督电话或‘北京交通’APP进行意见反馈,市区两级停车管理部门将及时梳理各类问题和建议,不断完善技术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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