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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迟早要搞定的私人行李

2020-11-18 15:17:21

2016年冬,我接到一个越洋的电话,它来自马来西亚一位姓余的先生,是我们武汉人。在国外工作8年到期,准备回国并带回平时用的物品。他之前有联系当地的货代安排打包等事宜,,建议他要求当地货代送到香港,我们再从香港接货拼箱回汉。客户说,没问题。

可是不久后,余先生通知我,当地货代把货提走,打包装箱后放仓库就不管了,说送出国的事搞不定,问我怎么办?我抓脑袋,突然想到我们外运浙江公司丁意创办的外运海外群,也许那里可以取得援助。果然,我发出询息后有了回应,我加了马来西亚同事的微信,请他与余先生联系。

我们外运马来西亚同事二话没说,把货从别人仓库提走,然后辗转送到马亚西亚巴生港,一切按计划进行。国外的工作节奏比较慢,慢就慢点,大家慢慢等,不知不觉四月货到了香港,六月到了武汉。

余先生听说货物到了,请假回国协助清关。我们准备好了护照、货物清单、国外公司的证明还有相关提单,并在系统中填写。

在开始系统总提单,提示找不到舱单信息。场外呼叫倪波援助,他找同行张帆指点,我们将进出境口岸改写4708-武业务处。


果然系统通过,成功入库,很开心!

接着把所有资料及护照原件请阳逻现场同事辜群带去现场审核,谁知道开启了蓝瘦香菇之旅。

首先,护照没有边境的签章。当天下午客户自己带上机票去海关,他解释换了新一代护照,是允许有电子签章的。第二,没有白云机场的行李物品申报单。说实话,在此前,同行很慎重地提醒过我,所以我也一而再地提醒客户,在机场入境时有个行李物品申报单,一定要拿回来。可是客户自信满满地空着手就从广州机场回了,他说,“我什么都没带,当然不要什么申报单了。”没想到就是因为没有提供申报单,海关无法受理此票私人行李。

现在我们来看看《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

首先对于自用物品,是有合理数量的。进境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得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的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客户物品总共RMB2595元,是没有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


海关设立了”申报通道”(红色通道),和“无申报通道”(绿色通道),但当旅客不明海关规定或不知如何选择通道,应选择“申报通道”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书面申报是唯一有效的申报方式,进出境旅客对其携运的物品以其他任何方式或其他任何时间、地点所作了的申明,海关均不视为申报。”没有凭证,海关因此也无法判定客户是否只有这部分海运行李申报进境。


但是客户还是不理解,“我从国外回,是没有带什么,当然不领取任何表格了”。注意,申报表上第6条“分离运输行李,货物,货物、广告品”,在阳逻港的这部分海运拼箱行李,就是分离运输行李(分运行李),所以这里需要勾选第6条。



话说,细节决定成败,此话真不假。

同年十月,客户入境后按要求提供了《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货物顺利清关,陪伴客户多年的物品终于一一送到并摆放在自己武汉的家中,客户露出了舒心的笑容。话说这次经历真的的是感觉知识分子非常恋旧而且珍惜自己身边的人和事,这是个好品德,咱们也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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