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服刑人员:
为了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行踪的实时监控与约束,,11月14日,牛山司法所申请县局对社区服刑人员刘爱水,赵传忠,陈入飞等3人佩戴电子腕表,。
电子腕表是继定位手机、电话语音汇报、人脸识别考勤、,电子腕表防水性强,佩戴不影响日常生活,具有不可自行拆卸、实时定位、越界报警等功能,实现对重点管控社区服刑人员的全程跟踪。
对于不认真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和存在外出隐患的社区服刑人员,牛山司法所将给予其包括佩戴电子腕表在内的处罚措施,希望广大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都能够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好好表现,争取按期解除矫正,顺利回归社会。
牛山司法所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