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不是该不该管而是怎么管的问题
由于流动管理是干预市场,有悖于改革开放的方向,实施起来难免瞻前顾后、有所顾忌。然而,经历了亚洲和2008年国际的洗礼后,全球范围内对于流动管理更加包容。2014年5月初,德国、法国等欧盟十国甚至达成一致,拟自2016年起开征金融交易税,以打击金融投机、增加政府税收及防范金融风险(但最终没有付诸实施)。
更为重要的是,流动管理本身也是门艺术,这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比如说,2003年底,内地推出为香港银行办理个人业务提供清算渠道,通过遴选业务清算行、签订清算协议等市场化方式,基于商业自愿原则,、金融自由的前提下,传递到香港。由于香港个人业务平稳起步,2004年就扩大到了澳门,个人业务本身也不断提高限额、放宽限制,并扩展到点心债、CNH市场等新业务,之后才有2009年的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其实,在试点香港个人业务时曾被质疑,在境内都难于管理、乱象丛生,境外就更难管了。但是,,通过精心设计、周密安排,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为跨境业务逐渐打开了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讲,越是有争议的改革开放措施,就越要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惟有不出乱子,才能够逐渐凝聚共识,稳步推进。
再如,亚洲期间,我国面临较大的、汇率贬值压力。我国政府承诺不贬值,但没有采取消耗外汇储备的方式来稳定汇率,而是加强和改进外汇管理。1996年底,我国已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义务,实现了经常项目完全可兑换。当时,遵守经常项目可兑换原则,一方面,抓住可兑换管对外支付不管流入的规则,严格出口收入强制调回管理,打击出口逃汇;另一方面,利用可兑换不能限制汇兑但允许真实性审核的规定,通过开发银行、海关、,用技术手段堵住了货到付款项下假报关单进口骗购外汇的漏洞;再一方面,坚持项目部分可兑换原则,严格限制购汇对外投资和提前偿还外债。后期,还联合税务部门,运用税收手段加强交易真实性审核,防范服务贸易项下的非法资金转移。
再比如,2010和2013年,,运用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政策,抑制远期结汇和国内外汇贷款的过快增长,缓解了外汇供大于求的矛盾。“8.11”汇改后,引入远期购汇缴纳外汇风险准备金、境内非居民账户缴纳存款准备等宏观审慎措施,遏制了远期购汇的过快增长和跨境的异常波动。
客观评价跨境流动管理的作用
加强改进流动管理,为汇率改革和调整争取了时间。受2016年底出台规范企业对外投资并购、加强个人购汇信息统计申报、强化本外币跨境资金流动真实性审核等一揽子措施影响,2017年伊始,市场普遍预期的购汇高潮落空,离岸流动性抽紧、利率飙升,加之国际市场美元走软,1月4日、5日境外汇率CNH连续反弹,6日带动境内汇率回升,揭开了全年汇率成功逆袭的序幕。
其中,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有效化解了短期流动冲击风险。2017年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口径的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651亿美元,同比减少64%;外来直接投资净流入879亿美元,减少13%;跨境直接投资从2016年四季度开始恢复净流入,2017年前三季度累计净流入228亿美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出798亿美元(见图2)。前三季度,在经常项目顺差同比下降41%的情况下,因为对外直接投资重新回归理性,基础国际收支顺差(即国际收支口径的经常项目与直接投资差额合计)增长27%。同期,短期净流出规模骤降82%,短期净流出与基础国际收支顺差之比为55%,远低于上年同期380%的水平(见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