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在报名截止时间(见项目信息表)前确定申请交换的国别/地区、学校、专业。
2.填写新版《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习申请审批表》或《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出国(境)学习申请审批表》,经表中所注各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核。同时可开始按照所申请项目要求准备对外联系材料。
3.经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确认符合申请资格和外方条件的申请人,即可在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指导下向交换学校进行申请。如需经校内选拔确定项目推荐人选的,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会同校内有关部门组成评选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公开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