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线变道:实线、双实线及网格线等均属于禁止标线,是交通信号的一种,禁止车辆骑行、辗压。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的,可处以100元罚款,并驾驶证记3分。
✔这样避免:
1、注意观察路段道路指示牌、车道指示牌及地面车道导向标线,根据前进方向选择车道,提前在虚线路段完成变道;
2、未提前注意而误入实线路段的,不要强行变道,应按照车道指示方向通行,在前方路口再作调整。
3、从距离路口较近的出口驶入路段,需要驶入直行或左转车道时,应根据路段的实际可能变更车道,避免在直线路段变道或连续变更多条车道。
4、前方交通拥堵时,应依次排队有序通行,避免抢道插队或临时变道。
5、不要在网格线区域停车候行。
☞闯红灯: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是指红灯亮时,机动车辆仍往红灯禁止通行方向行驶。具体包括:1、路口信号灯属车道信号灯的,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本车道车辆仍越过停止线通行的;2、路口信号灯属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红色箭头灯亮时,车辆仍往箭头所指方向通行的;3、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一个红灯亮时,车辆仍越过停止线通行的。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可处以200元罚款,并驾驶证记6分。
✔这样避免:
1、遵循“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的通行规则。
2、长沙城区的信号灯一般有倒计时指示,或在绿灯变黄前设置三秒的闪烁提醒,驾驶人前提前减速,停车候行。
3、设置箭头信号灯的,应注意信号灯箭头方向指示。
4、我国是右侧通行的国家,一般情况下右转弯车辆可在不影响其他车辆的情况下通行,但城区部分交通需求复杂的路口可能设有右转弯红灯,应注意观察。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该违法情节是指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绿灯亮时虽然按照绿灯箭头方向行驶,但未在与箭头指示灯一致的导向标线方向车道内通行。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可处100元罚款,并驾驶证记2分。
✔这样避免:
1、注意观察路段道路指示牌、车道指示牌及地面车道导向标线,根据前进方向选择车道。
2、共同遵守路口箭头信号灯指示及路面导向标线指示方向通行。误入其他车道的,应按照车道及信号灯指示方向通行,在前方路口再作调整。
3、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密集,秩序优先,驾驶人应保持平和及耐心,避免侥幸心理,特别要防止相对多发的借用转弯车道直行的情况发生。
☞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指机动车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在划设公交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公共汽车违反规定在其他车道内通行的。可处200元罚款。
✔这样避免:
1、在长沙城区,大客车专用道的时间一般设置在7:00-9:00、17:00-19:00的高峰时段,其他社会车辆应该在该时段注意避开相关车道,保障大容量、高运力的客车优先通行。
2、注意观察相关路段的交通标志及地面标识,提前选择其他车道通行。特别需要借用大客车专用道转变或变道时,应快进快出,在临近变道路口再进入通行,避免长时间占用。
3、公交车、大型通勤车在高峰时段应进入专用车道内通行,避免与其他社会车辆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