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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教师招聘公告类信息汇总

2020-10-24 10:32:19

1

2017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总成绩公告

1、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总成绩(一)


2、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总成绩(二)

2

2017乌兰浩特朝鲜族学校招聘教师体检及考察人员公告

各位考生:

  2017年乌兰浩特朝鲜族学校公开招聘朝鲜语授课教师试讲工作已结束,现将所有考生试讲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予以公布。有关体检、考察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试讲成绩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0日

3

2017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护理专业专职教师笔试成绩公告

请进入资格复审考生3月18日下午到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二楼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准考证,3月19日上午8:00参加面试。

原标题: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护理专业专职教师笔试成绩公告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专项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8日

4

2017鄂托克前旗城川干部学院专职教师招聘领取笔试准考证通知

现将报考鄂托克前旗公开招聘城川干部学院专职教师和专职讲解员的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2017年3月22日—2017年3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为期2个工作日。

(二)地点及联系方式: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楼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477—7624765。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专职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论述题(党的理论知识和党史方向)、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报考专职讲解员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

2.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地点按时领取准考证,过期不候。望广大考生相互转告周知。

(四)其它

报考汉授专职教师和汉授专职讲解员岗位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特此通知

原标题:鄂托克前旗关于公开招聘城川干部学院专职教师和专职讲解员领取笔试《准考证》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0日

5

2017鄂托克前旗城川干部学院讲解员招聘笔试名单公示

现将鄂托克前旗公开招聘城川干部学院讲解员考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4日。

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应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电话: 0477-7622275、0477-7629171

原标题:关于鄂托克前旗招聘城川干部学院讲解员考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的公示

2017内蒙古鄂托克前旗城川干部学院讲解员招聘笔试名单

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0日


6
呼和浩特市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考聘用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呼和浩特市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考聘用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现将呼和浩特市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考第三批拟聘用6名教师名单(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7天(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29日,星期六、日休息)。群众如有情况反映的,请以真实姓名向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监督举报电话:

  0471-5181231(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0471-4606420(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特此公示。

呼和浩特市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考拟聘用6名教师名单(第三批)

  呼和浩特市教师招考聘用及

  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7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院校:

    ,为做好全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现就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自治区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4月5日—5月26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信息发布时间:3月31日以前。

(二)网上报名时间:4月5日—4月14日。

(三)关于各级认定机构的具体认定时间、网上报名时间、现场确认时间、报送材料时间以及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请申请人关注本人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教育局、政务服务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每个机构设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的高等院校均为现场确认用户。各确认用户须在4月28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及数据上报工作;其他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等院校)须在4月17日—5月6日完成材料送审工作。

二、网报地址

申请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每天的开放时间为7:00—24:00。,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其他申请人员(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人员和师范类毕业生)请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三、政策要求

(一)专业要求。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二)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问题。,医务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必须被医学院校聘任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并系统讲授教学计划内一门以上课程(需任教学校教务处出具有效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必须已取得中级及以上医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方可申请认定。受委托有认定权限的高等院校,只能受理有直接人事隶属关系的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的申请。其它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教育厅办理。

(三)民办高校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问题。经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高等民办院校中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专职教师,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须已依法签署三年以上聘任合同,并在提出申请时合同存续期在一年以上。

(四)凡与高等院校没有直接人事隶属关系的、有独立法人的、挂靠到高等院校合作办学的机构,其所属教师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教育厅办理。如发现有高校代为办理的,一律取消其申请认定资格。

(五)2017年各级各类应届毕业生,可在本次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期间,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其中,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配合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认定程序完成本校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学业成绩单和其他申请材料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凡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书后,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各级认定机构要高度重视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不得拒绝受理符合认定基本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要从速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为毕业生提供方便。  

(六)为做好我区试点准备工作,,凡2017年以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两科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不含高等教育,下同),成绩有效期均截止到2017年年底。我区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务必做好合格成绩有效期的宣传告知工作。

(七)为规范管理证书发放,各认定机构必须在认定工作结束后40天内(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后领取),完成资格证书发放工作,需我厅验印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统一的验印时间为认定工作结束后30日内,过期不予办理。

四、材料要求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证明材料一份。

要求: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高等学校教师由学校人事处出具。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并本人签字。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体检合格证明一份,必须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七)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八)高等院校教师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师范类专业:对于后期本科学历的教师,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2.学校与教师签订的两个年度(含试用期)以上的聘任合同。

3.近2年的教学业务档案,含1年实习期。

五、组织管理

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7年3月20日

教师资格认定说课课程

报名请加微信:15248157138


8

2017乌兰浩特朝鲜族学校招聘朝鲜语授课教师体检通知

现将乌兰浩特朝鲜族学校招聘朝鲜语授课教师体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定于2017年3月27日(周一)进行,体检地点为乌兰浩特市人民医院;体检费为470.00元,体检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27日早6:30分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体检费到乌兰浩特市人民医院门诊2楼体检中心。

二、体检注意事项

1.请遵守检查秩序,在导检人员指导下进行,先抽取体检顺序号,登记备案。

2. 原则上先做受检人少的项目和空腹的项目。体检前三日注意清淡饮食、忌酒,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检查前禁食8—12小时;完成抽血、腹部彩超检查后方可进食,糖尿病患者未进行抽血和上腹部彩超前暂停应用降糖药物。

3.体检前一天清水清洗外阴,体检当日取尿标本时接中段尿。

4.男性做前列腺、膀胱及女性做子宫、附件彩超检查保持膀胱充盈。

5.已经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不应作放射检查(胸片、骨密度),应提前与体检工作人员说明。

6.未婚女性禁止做妇科内诊检查。月经期不宜做妇科內诊和尿检,(经净3—5日后再做),做妇科內诊前须排净小便。

7.女性体检当天不宜穿连衣裙、丝袜、或穿有珠片或带有金属钮扣的文胸、衣服。

8.请保存好您的体检结果,以便查询和下次体检结果作对照,也可作为您就医时的资料。

9.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时参加体检,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联系人:苏日,联系电话:13848693020

原标题:关于2017年乌兰浩特朝鲜族学校公开招聘朝鲜语授课教师体检的通知

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兴安盟教育局

2017年3月24日


9

2017年春季赤峰市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17〕18号)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我市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其他申请人员(参加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人员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请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登录,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领取体检表,统一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一、网上报名时间

  赤峰市户籍申请人员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松山区户籍人员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4月5日-4月14日,每天的7:00-24:00。

  其他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注意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二、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

  1.红山区、松山区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松山区户籍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4月17日-4月25日(非工作日休息);

  上午 8:30-11:00 下午 14:30-16:50

  现场确认地点:赤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421室(四楼)

  联 系 人:谷瑞峰 林燕燕

  咨询电话:8825147

  电子邮箱:cfjyjrsk@163.com

  确认点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北支二路西;

  乘车路线:乘坐7路、9路、,乘坐6路、。

  2.除松山区、红山区户籍外的旗县区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职实习指导教师人员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

  申请人请将应提交的材料和证书原件、复印件于4月21日前交至户籍所在地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初审后,由旗县区教育局相关人员统一报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确认。我局不受理除松山区、红山区以外户籍人员个人到我局申报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及装订事项

  网上报名时申请人首先到“赤峰教育网”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网页下载“教师资格认定提交档案目录单”,按提交档案目录单顺序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目录单填写后装订在首页),需要照片处请按要求粘贴后,按照时间要求到指定确认地点确认。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员,我局将材料退回,待申请材料符合标准后重新确认。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携带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由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并在指定位置本人签字。

  (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要求: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并加盖公章。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

  (6)2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请粘贴在《赤峰市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人员照片表》上。(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复印件或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师范教育类专业者需提供该学历毕业院校的学业成绩单,不能提供原件者,复印件需由档案管理单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四、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红山区、松山区户籍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和松山区户籍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进行统一体检,体检时间在现场确认时另行通知。非红山区、松山区户籍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请参加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按要求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另行公布在赤峰教育网上,请考生及时关注。

  2.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3.填写申请表中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最高学历应为认定此种资格种类相应的学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填写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应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学历。

  4.普通话测试等级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次。

  5.为做好自治区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凡2017年以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两科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不含高等教育),成绩有效期截止到2017年年底。

  6.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在7月1日以后(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后领取),具体领证时间请申请人员及时关注赤峰教育网。

  教师资格认定提交档案目录单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4.赤峰市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人员照片表。

  (附件2、附件3、附件4表格在同一电子表中)

  赤峰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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