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放开二胎政策后,月子宾馆火爆起来,甚至出现排队预订的情况。但是月子宾馆火与服务质量不一定相等。日前,长春一位产妇因为月子宾馆装修没有告知,导致产妇身体出现不适。
13日,记者从吉林省消费者协会获悉,2016年第三季度,吉林省消费者协会组织共受理投诉咨询5157件,其中投诉1817件,解决1593件,投诉解决率87.6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2.23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11件,加倍赔偿金额28.2万元,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0.33万人次。
家装公司代购家具无标识赔偿27.4万元
据悉,2016年三季度,日用商品类投诉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3.46%,加倍赔偿额达到27.4万元成为本季度投诉热点。2016年8月16日,省消协接到消费者杨先生关于家具代购纠纷的投诉。消费者杨先生于2015年10月与某家装设计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2016年1月与之签订了主材代购家具合同,合同价款13.7万元,约定到货日期为2016年5月1日。当家具到货后,消费者杨先生亲自验货,发现家具从外部包装到内部商品无任何标识信息。消费者杨先生马上联系代购商,要求对方出示家具合格证及相关证明文件,商家迟迟不能提供,于是消费者杨先生投诉到省消协。
经省消协工作人员调查核实,认为这起纠纷存在欺诈,商家提供的商品与实际不符,按相关规定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商家为消费者退货,并赔偿消费者27.4万元。
提醒:订购家具应注意各项证书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家具销售市场存在问题较多,所以消费者购买时,要注意检查合同是否注明环保标准、合格证书、品牌型号等内容,要商家在合同注明送货期限,并规定延迟补偿标准。最后在收货的时候仔细查验,如果有刺鼻流泪等严重情况出现,要当时说明,并要求对方给出具体的解决办法。
月子宾馆装修未告知致产妇身体不适
2016年三季度吉林省保健服务类投诉同期上升比率为233.33%。主要涉及护理康复服务和美容整形服务。
2016年5月末,消费者孙先生在长春市某月子中心预交1.98万元服务费。7月11日下午4时产妇和孩子出院到该中心办理正式入住手续,晚上8点左右产妇反映室内装修气味浓重,身体出现不适,家人考虑到大人和孩子的健康,要求退款。在结账过程中双方因月子中心扣除0.98万元服务费而发生纠纷。孙先生认为实际接受服务的时间不足4个小时,这种扣费标准无法接受,于是投诉到省消协。
省消协工作人员经调查核实,认为月子中心出具的结账条目不清,收费项目没有进行明码标价,并且月子中心因刚刚装修不能提供给产妇和新生儿一个安全的休养环境,违约责任不在消费者。商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权。最后双方经过协商,月子中心同意为消费者退款1.7万元。
提醒:选择月子中心要详细落实细则
省消协认为母婴护理行业亟待规范,建议相关部门应尽快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严密的内部防范管理机制,以及统一行业规范标准;消费者在选择相关服务的时候要事先考查商家的经营资格,场所安全情况以及从业人员职业资质,尽量将接受服务的项目、价格详细落实在协议上,提前规定好双方的违约责任,以防发生纠纷无法举证。
信息家电类商品实体店购物投诉逐年锐减
自2014年以来,信息家电类商品实体店购物投诉数量呈现逐年锐减的趋势。截至今年三季度,同类型投诉咨询仅为61件,但信息家电类商品投诉量的下降并不是因为商品质量或服务水平的升高导致的预期结果,而是销量下滑的侧面反映。
2016年8月,张同学反映,她在长春市某大型电脑城选购商品时,营业员向她推荐了一款电脑,并口头承诺该电脑在性能和配置方面比消费者当初想要购买的好。张同学信以为真,回到学校在预装学习软件的过程中,发现该电脑根本无法满足操作需要,回到商城要求商家退货,商家以没有质量问题为由拒绝退货。经消协调查,商家通过虚假宣传误导了消费者的购买决定,但整个消费过程符合规定,消费凭证与商品相符,商品无质量问题,实体店购物不享受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力,因为不属于质量问题所以举证责任也要由消费者承担。
提醒:购买信息类家电要注意品牌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由于电子产品所涉及的知识较为专业,不良商家在设计陷阱时也用尽心思,出现了“转型陷阱”这一新状况,许多不良商家频用此招,屡试不爽。所以在购买信息类家电产品时,先做足功课,多了解商品信息,对于销售人员的介绍推荐不盲信,理性对待。在交易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在对商品检查之后,再付钱。在出现疑似“转型陷阱”时,留心收集证据,对于商家的推荐和承诺可以书面或音频形式记录下来,。(长春晚报记者 祝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