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来香港读书超过半年者需要到登记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简称,前身是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成立于1947年5月,。
;联系并协助内地有关部门管理在香港的中资机构;促进香港与内地之间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联系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增进内地与香港之间的交往,反映香港居民对内地的意见;处理有关涉台事务;承办中央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单了解了下,接下来就要跟大家说说赴港读书的童鞋需要到办理哪些手续了。
一、报到注册
根据规定,凡在香港合作研究、就读时间超过6个月(包括6个月)的学生学者,,以便在离港时开具“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此证明可作为享受有关归国人员优厚待遇的凭证等。
如没有报到并登记,届时一律无法享受优惠政策。
规定,如果到达香港后的三个月内没有去注册,在毕业后就不能办理“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原则上没有补救措施。
1、 携带证件
学生证;
往来港澳通行证。
2、 办理时间
到达香港后的三个月内。
3、 办理流程
填写报到登记表,递交并核对资料,无需缴费。
流程很简单,但是填表的时候也要注意哦,一定要按照说明认真填写。
二、留学证明
目前,港澳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已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开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但是,赴港澳学习人员在购买免税车辆、办理就业落户手续、享受国家及各地针对留学回国人员的各项优惠政策时,仍需提交《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所以还是建议同学们再去走一遭,办理一下留学证明。
1、 携带资料:
学生证;
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学生签注;
第一次和最后一次持学生签注入境香港的小白条。
2、 办理时间
完成学习10个月后或学生签证截止前2个月方可开始办理,之后办理证明没有截止时间。
3、 代办所需资料
委托人签署的授权书;
学生证复印件;
委托人港澳通行证中全部来港学生签注页及委托人相片页的复印件。
4、 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办公室最里面的玻璃房取号,并拿一张“办理学习(工作)证明等事项登记表”;
第二步:按样表填表;
第三步:轮到自己的号时,出示资料及填好的登记表;
第四步:拿到两份“在港学习证明”,无需缴费。
办公时间:
6—10月份每周二、四,其他月份每周二
上午9:30—12: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
香港上环诺道中200号信德中心西座1003室
查询电话:
2559 8923(办证时间)
2831 4333 转(非办证时间)
交通路线:
港铁上环站D出口信德中心;
巴士信德中心或港澳码头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