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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举办第九期入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2020-07-21 07:21:34


润园书院委

关于举办第九期入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书院各学生支部、各团支部:

为加强对入发展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根据学校委关于建工作的要求,结合书院工作实际,经润园书院委研究决定,定于3-5月举办润园书院第九期(学校四十一期)入发展对象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润园书院分校机构设置

校长:张勇(委书记)


副校长:张巧玲(委副书记)


办公室主任:韩蓉蓉


办公室秘书:孙苏亚


成员:王燕飞、许静、吴隽、张希琛、李思远

二、培训对象推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推送程序:


本次校学员推选工作的具体程序:学生个人申报、书院班级评议、辅导员推荐、书院支部考察、书院委审核、公示。


2.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3月29日前,学生个人申报,填写申请表(附件一)。(逾期未申报者视同主动放弃)


(2)3月29-3月31日,各班团支部在辅导员老师的指导下召开班级会议,,并填写申请表(附件一);各团支书于3月31日18:00前将申请表(附件一)、.com(附件二中辅导员推荐排名和支部考察意见可先不填),同时团支书将汇总表(附件二)纸质及电子表转交至各班辅导员老师处。


(3)3月31日18:00前,团支书将申请表(附件一)、,书院各支部对班级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形成支部推选意见。


(4)4月2日前,经过书院各支部考察,形成考察意见后,建将电子汇总表(附件二)交至孙苏亚老师处。


 (5)4月10日前,书院委开会讨论,结合辅导员推荐排名以及支部排序,研究确定名单并公示。


三、具体标准和要求


(一)必备条件。同时达到以下要求是取得校学习资格的必要条件。


1、德育方面


(1)认真学习的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关心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和时事政治,遵守校纪校规,关注学校发展,主动参与学校、书院、学院、班级各项活动,并有良好表现。


(2)入动机端正,对加入组织有较为成熟和正确的认识,,自觉接受组织的考察,经常向组织汇报思想,在考察期内每季度至少递交一篇书面思想汇报。


(3)有良好的道德养成,关心集体,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或吃苦奉献精神,在学院重大工作或集体活动中有良好表现。


(4)除17级外,至少获得过一次校、院级及以上表彰(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各类奖学金”“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5)自觉学习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参加过青共校学习且成绩合格。


2、智育方面


(1)无积欠学分现象;学业加权平均80分以上(上学期或累计学分绩点大于等于3.0)。


(2)大二学生英语四六级、计算机二级至少有一项通过。


(3)大三、大四学生英语四六级、计算机二级两项均通过。


3、体育方面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体质健康达标、课外体育锻炼成绩均达合格;


(2)上学期参加晨跑晨练活动,出勤率达到90%以上,无代签及弄虚作假现象。


4、行为规范方面


学生在书院综合表现良好,上学期社区卫生评比获标兵寝室或文明寝室,评比获标兵宿舍者优先考虑。上学期未达到以上标准,但本学期宿舍卫生有较大改进,经支部考察、由辅导员老师向书院委推荐,经批准可参加本次校学习。


5、公益方面

重视致公情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认真参加各类实践(实习)活动和义工服务活动,大二、大三同学上学年义工服务活动时长累计16小时。参加学习支持辅导、励学团队负责人等可视同参加义工服务。


6、其他


凡符合以下条件一项或多项者,在必备条件有所欠缺的情况下,经书院委评议,可酌情考虑给予校学习资格。


(1)少数民族学生、边远地区学生和文体特长生,在智育条件方面中,可适当放宽标准;


(2)对个别特别优秀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智育条件可适当放宽。基本程序为:支部推荐、委审核。


(3)“特别优秀”指在省级及以上英语、数学等有关学科、专业的竞赛活动中取得名次,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省级及以上文体竞赛、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取得名次或获得表彰等;


(4)“作出突出贡献”指在学校、书院中心工作、重大活动或日常学生活动中表现突出,为书院争得荣誉,如书院各运动队主力队员、合唱队主要成员以及活动主要组织者或者有见义勇为的行为等。


(二)一票否决原则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


1、社区卫生未达条件且无特殊贡献者;


2、弄虚作假者;


3、上一学年内存在欠学分现象者(补考通过除外);


4、上一学年内被校奥兰系统通报或书院通报批评者;


5、;


6、大二、大三同学未参与先锋计划者,或虽然参加过第六期(上学期)先锋计划但考核不合格者;


7、无故放弃第八期校学习者。


(三)其他


1、参与先锋计划基本合格还需递交书面申请书,由辅导员老师同意后签字,委审查合格后可参与校学习,申请书于3月31日18:00前交至润园书院建组织部。


2、上学期校未结业者需递交书面申请及本期校学习计划,由辅导员老师同意后签字,委审查合格后可参与校学习。申请书及学习计划于3月31日18:00前交至润园书院建组织部,并填写完附件二发至runyuandang@163.com。


3、附件下载:各年级团支书联络群文件或百度网盘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iyrqCg_v2D2iFbfr541JQ(阅读原文链接下载)


四、附则


本次推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支部应严格遵守推荐程序,如有违规操作,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推选工作由各学生支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适用于润园书院全部成建制班,由润园书院委负责解释。


润园书院委

2018年3月27日



文字来源:润园书院建

责任编辑:润园书院新宣舆情部 梁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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