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关系在本市,并已取得本市学籍的在校毕业生均应在学籍所在校报名。报名程序和要求:
●报名信息采集与小学六年级学生学业质量检测报名同时进行。
●学生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向学校提交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市区常住居民户口簿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正式发票。以上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规格,由学校经办人注明系原件复印并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
●各校校长必须高度重视学生报名的资格审查工作,应指定专人认真做好《2017年漳平市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花名册(样式)》(附件2)的录入、校对、审核工作,并在班级、学校的对内和对外公开栏公示,由学生及家长确认无误签名(附件3)。凡提供假证明、假材料骗取报名或录取资格的学生和有关单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生当年报名和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校初审后应于6月2日前将毕业生报名表及有关验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由各乡镇(街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学校公示5日,再以电子表格形式将资格审核名单于6月8日前发送到zpsxsc@126.com,同时上交纸质《报名登记花名册》(联系人:中教股李坤银老师、13507536339)。
●实验小学、进校附小、桂林逸夫小学、铁路小学、新民小学、桂林中心学校、实小桂林校区及符合漳平二中、漳平三中录取资格的乡镇小学毕业生由市教育局组织审核(地点:市教育局四楼小会议室),具体审核时间安排如下:
6月12日 实验小学
6月13日 进校附小
6月14日 桂林逸夫小学 铁路小学
6月15日 新民小学 桂林中心学校 实小桂林校区
6月16日 符合漳平二中、漳平三中录取资格的乡镇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