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对象:县内学校所有的建档立卡学前阶段幼儿和在籍在校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
免除项目:学前阶段建档立卡幼儿的保教费;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学生的学费。
免除标准:根据县发改局关于2018年春季幼儿园、中小学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仪发改收费〔2018〕32号),本学期继续执行2017年秋季的免除标准,具体如下:
(一)普通高中阶段
1.宏德中学、仪陇中学:450元/生.期;
2.仪陇二中、马鞍中学、复兴中学、永乐中学:330元/生.期。
(二)学前教育阶段
1.村级幼儿园:200元/生.期;
2.乡镇级幼儿园:300元/生.期;
3.县城幼儿园:450元/生.期;
4.市级示范幼儿园:
Ⅰ类:大寅小学、复兴小学、金城小学、南图实验校、马鞍小学、土门小学、永乐小学附设幼儿园600元/生.期;
Ⅱ类:城南幼儿园900元/生.期;
Ⅲ类:新政幼儿园、宏德幼儿园1100元/生.期。
5.省级示范幼儿园:金城幼儿园1300元/生.期。
申领流程:开学时直接向就读的幼儿园或高中学校提出申请即可。
温馨提示:按照仪陇县教育局《关于直接免除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保教费和普通高中学费的通知精神》(仪教发〔2017〕34号),就读学校只能免除符合条件者的保教费或学费,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用不在免除范围之内。